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0年第36号 承装[修、试]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
承装[修、试]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0年第36号 2020-9-11
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已经2020年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。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9年12月18日公布的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 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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